小布从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获悉
经市政府批准
舟山定于5月12日上午
统一试鸣“5·12”防灾警报
一起来看具体通告↓
关于试鸣“5·12”防灾警报的通告
为保持人防警报系统的灵敏有效,增强全市人民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浙动办〔2023〕25号)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定于5月12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5·12”防灾警报试鸣。试鸣信号与时间为:
10:00--10:03,试鸣防灾警报信号,鸣60秒、停30秒,反复两遍,时间三分钟。
10︰10--10︰14,试鸣防灾解除警报信号,连续鸣响,时间四分钟。
防灾警报试鸣期间,请广大市民和临时来舟人员在听到警报后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
特此通告。
舟山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5月7日
今年浙江省警报试鸣制度有了变化,不仅警报时间缩短了,类别也减少了。
根据浙江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发布的《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浙动办〔2023〕25号)的规定,5月12日为全省防灾警报统一试鸣日,将只试鸣防灾警报,不再试鸣防空警报信号。
防灾警报试鸣信号发放次序为:警报信号-解除信号。该制度里也有明确规定,将每年9月18日设为全省防空警报统一试鸣日,届时将只试鸣防空警报,防空警报试鸣信号发放次序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这一调整旨在进一步增强全民防空减灾意识,提高全社会的应急避险能力。
来源丨舟山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浙江新闻
编辑丨林晗笑
一审丨沈诗晨
二审丨幸笑薇
来源微信公众号:舟山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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